本報訊 (記者 李旻 周海波) “電馬兒”違法載人本就不對,被民警擋下後后座女子竟當街耍潑,伸手打執勤民警耳光……10日中午12時許,交警五分局二大隊民警張建林在二環路建設路口對一輛違法載人的“電馬兒”進行糾違時,遭遇騎車男子和乘車女子的抵抗,後乘車女子竟伸手猛打民警耳光,致張建林面部受輕微傷。目前,因涉嫌妨害公務罪,打人女子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10日中午12時17分左右,民警張建林在二環路建設路口執勤時,發現一名男子駕駛一輛兩輪電動自行車沿二環路廠北路口方向向聖燈路口方向行駛,后座還搭載著一名中年女子。因“電馬兒”不允許搭載12周歲以上的乘客,張建林隨即上前對兩人的違法行為進行糾正,並依據道法對其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但面對民警的處罰,騎車男子當場表示不願接受。而在民警告知其根據道法相關依據,將暫扣其駕駛的“電馬兒”後,男子雖然不說話,但一直用手護住車輛,不配合民警的執法。
  張建林見狀,上前準備對其駕駛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暫扣,原本坐在后座的乘車女子突然起身強行阻止張建林靠近,並與其發生了抓扯。由於重心不穩,乘車女子從車上摔下,坐倒在地。在女子迅速起身後,突然衝上前猛擊張建林的面部。而從發現違法行為到執法受阻和被對方攻擊,整個過程都被張建林隨身佩戴的執法記錄儀拍攝了下來。隨後,在協警和協管員的幫助下,張建林和同事一起將女子拉開並帶往建設路派出所接受調查。據瞭解,騎車男子廖某今年62歲,自貢人;后座女子付某43歲,洪雅縣人,兩人為親戚關係,事發時廖某騎車搭載付某正在回家路上。“當時就是看到車要被扣了,不甘心,就突然做出了過激舉動。”付某表示,對於自己的一時衝動,她也很後悔。10日晚11時許,因涉嫌妨害公務罪,付某被警方依法刑拘。
  交管部門表示,民警在正常執法過程中受到攻擊和傷害,公安機關將對違法者予以堅決處置。同時,每位民警都配備有的執法記錄儀,不僅用於監督民警的執法行為,也能對阻礙民警執法的行為進行記錄,保障民警的執法權益。  (原標題:“電馬兒”違法載人 乘客竟猛打民警 打人者目前已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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