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25日電 (記者 杜燕)為了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負擔,北京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門診和住院費用都納入大病醫保的報銷範圍累計計算,起付線以上累加5萬元以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報銷50%;超過5萬元以上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報銷60%,不設封頂線。
  北京市今年出台了《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今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出台《關於做好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參加本市加城鎮居民醫保的大病患者將可以二次報銷個人自付的醫療費,其中包括報銷比例以外個人負擔部分、起付線以下、封頂線以上醫療費、藥品和診療項目目錄中乙類應先行負擔的費用等等。
  六項醫療自付費用可二次報銷
  北京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大病保險報銷一年度結算一次。
  本次出台的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參加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主要是四大類人員,包括學生兒童、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殘疾人等。
  參保人員享受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已享受民政部門醫療救助金額做相應扣減)超過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簡稱起付線)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自付費用超5萬元再報60%不設封頂線
  《通知》明確了大病醫保的報銷比例,考慮到城鎮居民參保者多是老人、孩子,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所以大病保險報銷按照上不封頂的原則設計,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門診和住院費用都納入大病醫保的報銷範圍累計計算,起付線以上累加5萬元以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報銷50%;超過5萬元以上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報銷60%,不設封頂線。
  每年4月再次報銷費用將打入參保存摺
  為方便參保者,《通知》明確大病醫保患者再次報銷醫葯費時,不用自己申報,由全市醫保、社保經辦機構通過醫保信息系統,自動審核辦理,符合大病保險報銷條件的參保者只需要等經辦機構的通知即可。
  據介紹,今後各區縣醫保經辦機構將於每年2月15日開始對上一年度大病保險費用進行審核、信息比對、醫療救助扣減等工作,並於3月15日前將享受大病保險待遇人員的支付通知單傳遞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4月,由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向參保人支付大病保險報銷費用。大病報銷費用將打入參保人繳費扣款的銀行存摺中。
  對於部分沒有繳費存摺的參保人,社保經辦機構將把報銷費用打到參保人戶籍所在地社保所,並由社保所通知參保人及時領取。領取時要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社會保障卡。
  參保居民需社區首診、持卡就醫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示參保居民,大病醫保依據醫保信息系統數據進行報銷,就醫時請參保居民一定要持卡就醫,以確保就醫報銷數據完整,報銷費用準確。同時,參保居民要堅持社區首診制度,合理就醫。在社保卡丟失補換期間,參保居民需留好就醫單據,手工報銷時,醫療費用也將通過信息系統上傳。
  去年2400名城鎮大病患者將受益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今年是大病醫保政策實施的第一年,2013年度參保人員享受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個人自付醫療費將按照2012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為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上部分進行二次報銷。5月底前報銷費用將打入個人參保賬戶。預計北京市2400多名大病患者將受益,再次報銷約7000多萬。(完)  (原標題:北京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啟動 “二次報銷”不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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